办理赴香港签证或进入许可须知
2006-01-18 00:00

  

持外国护照者赴香港

  一、尼日利亚公民或其他国家公民赴香港,请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 http://www.info.gov.hk/immd

  二、向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签证申请要求:

  1.提供材料

  详见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 http://www.info.gov.hk/immd (可下载申请表)

  2.办证时间

  办证时间不确定,大使馆或总领馆需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答复颁发签证。

  3.费用

  签证费,30 美元,联络费20美元。

  4.大使馆和总领馆仅接受美元现金。

  5.申请人须亲自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不必提前预约。

  不接受邮寄申请。

 

  持中国护照者赴香港

  一、持中国护照者途经香港, 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港可停留7天,不需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国护照者,赴香港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参加会议等,在港停留不超过30天,可向大使馆或总领馆申请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30天进入许可。

  三、申请要求:

  1.《香港签证申请表》ID 812 或新表格ID(E)936A《Visa/Entry Permit Application Form》一份;

  2.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X2英寸照片一张。

  3.入境许可申请费,30 美元。

  4.办证时间为4个工作日。申请加急,需2至3个工作日,需另交20美元。

  5.申请人可以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到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不必提前预约。

  ● 不受理邮寄申请。

  6.大使馆和总领馆仅接受美元现金。

  五、持中国护照者赴港学习、受训、工作、定居等,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亦可向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申请。

  向大使馆或总领馆提交申请要求:

  1. 提供材料

  详见香港入境事务处网址 http://www.info.gov.hk/immd (可下载申请表)

  2. 时间

  办证时间不确定,大使馆或总领馆需待香港入境事务处答复后才能颁发签证。

  3. 费用

  签证费,30 美元,联络费20美元。

  4. 其他要求同上述第四条5、6项。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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