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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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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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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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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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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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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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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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赴中国旅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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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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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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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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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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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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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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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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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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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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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在线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打印件,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1张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在线填表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
二、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C字签证: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签证: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字签证:
(一)有关邀请或证明函件:
1、凭《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及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打印件或复印件)。《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应通过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办理。2、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行程、与邀请人(单位)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单位)信息: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鉴、邀请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等;
(4)邀请方应在函中明确承诺申请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期离境。
(二)机票订单。
(三)酒店订单。
(四)申请人或其公司银行流水(近六个月内)。
(五)驻拉各斯总领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G字签证:驻拉各斯总领馆暂不受理尼日利亚公民过境签证申请。
J1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驻拉各斯总领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申请人应先与驻拉各斯总领馆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L字签证:尼日利亚公民赴华旅游,可联系有关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5人以上),暂不受理尼日利亚公民散客旅游申请。
M字签证:
(一)有关邀请或证明函件:
1、凭《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及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打印件或复印件)。《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应通过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办理。2、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行程、与邀请人(单位)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单位)信息: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鉴、邀请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等;
(4)邀请方应在函中明确承诺申请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期离境。
(二)机票订单。
(三)酒店订单。
(四)申请人或其公司银行流水(近六个月内)。
(五)驻拉各斯总领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Q1字签证: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尼外交部认证)。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尼外交部认证)。
R字签证: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S1字签证 :
(一)在中国境内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须经尼外交部认证)。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尼外交部认证)。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字签证及X2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最终学历证明(须经尼外交部认证)。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Z字签证: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工作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工作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工作期限;
(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三、中国香港签证
欲了解中国香港签证种类、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详细信息,请访问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mmd.gov.hk/。
1、申请中国香港签证/入境许可证者可直接通过邮件或传真向特区政府入境事务管理处递交申请材料,或直接向拉各斯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四、中国澳门签证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2010年6月1日发布新闻公报,自2010年7月1日起,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及越南6国公民,除特定人员外,须事先申请并获得入境签证方可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而不再适用落地签证做法。
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实施新签证安排,中国驻各国使、领馆受理上述6国赴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的签证申请。请赴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注意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www.fsm.gov.mo/psp/eng/main.html,及时了解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证具体安排。
申请中国澳门签证者请直接向拉各斯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五、特别提示
(一)受理过程中,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
(二)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实施起,凡与中国签有互免签证协议国家中因工作、学习、家庭团聚、长期探亲、定居等事由需办理在华居留证件的人员及拟常驻中国记者,即应申请Z、X1、Q1、S1、D、J1签证的人员,均须在入境中国前办妥相应签证。
六、签证受理、审批时间及费用
(一)受理时间:
1、常规签证申请人须按预约表上约定的时间赴拉各斯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缴费、预留指纹并办理在线预约面谈手续,在约定的时间赴签证中心接受领事官员面谈。
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
地址:Second Floor, The Manor, Plot 110, Admiral Ayinla Way, Lekki Phase 1, Lagos, Nigeria.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6:00
面谈时间:每三、五 09:30-12:00
电子邮件地址:lagoscentre@visaforchina.org
网址:http://www.visaforchina.org
在线预约网址:https://avas.cs.mfa.gov.cn
咨询电话:+234 99047700
2、持尼日利亚普通护照但因外交、公务等事由申请赴华签证的申请人须按预约表上约定的时间赴中国驻拉各斯总领馆领事服务大厅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接受领事官员面谈。
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网址:https://cova.cs.mfa.gov.cn
地址:PLOT 161A,IDEJO STREET,VICTORIA ISLAND,LAGOS
受理时间:每周二、四 15:30-17:00 (节假日除外)
面谈时间:每周二、四 10:00-12:00 (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234 (01)2715350
(二)审批时间:签证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
(三)收 费:持尼日利亚普通护照获得外交、公务签证者免收签证费。
1、尼日利亚公民申请中国签证收费标准如下(不含中国签证申请中心收取的服务费等费用):
一次入境 14000奈拉/人
两次入境 21000奈拉/人
半年多次 28000奈拉/人
一年多次 42000 奈拉/人
2、尼日利亚公民申请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签证收费标准如下:
签证费11200奈拉/人
通讯费7500奈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