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海外中国公民办理证件的便捷性,我馆做出证件办理“一次性告知”承诺,将中国公民申请护照、旅行证和复杂公证需提交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
办理护照、旅行证所需材料
证件类型 |
业务类型 |
适用情况 |
申请材料 |
因私护照 |
换发 |
1、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 2、护照过期 3、持有效居留证件 |
1、交验护照原件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护照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4、交验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5、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6、护照过期的情况说明 7、未满十六岁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8、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9、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
补发 |
1、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2、持有效居留证件 |
1、交验护照原件(损毁)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护照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有) 4、交验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5、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6、交验中国身份证原件(如有) 7、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8、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9、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10、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11、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 |
加注 |
姓名加注 |
1、交验护照原件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交验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4、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5、交验有效法律文件,如中国户口簿复印件等 6、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7、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8、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2张 | |
曾用名加注 |
1、交验护照原件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交验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4、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 5、交验有效法律文件,如中国户口簿复印件等 6、交验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 7、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8、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9、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2张 | ||
新生儿办照 |
国外出生 |
1、交验父母护照原件 2、父母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父母护照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4、交验父母当地居留证件 5、父母当地居留证件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儿童可不提供) 7、交验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单亲儿童只需提交父母一方相关材料) 9、父母出具的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10、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外国国籍者) 11、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1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13、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14、领事官员根据中国国籍法,颁发相应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 |
1、国外出生 2、父或母未出现在出生证上 |
1、交验父或母护照原件 2、父或母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父或母护照签证页复印件 4、交验父或母当地居留证件 5、父或母当地居留证件复印件 6、交验父或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7、交验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 9、儿童与父或母之间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 10、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1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12、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13、领事官员根据中国国籍法,颁发相应中国护照或旅行证 | ||
旅行证 |
颁发 |
1、护照遗失或被盗的临时出国人员 2、护照过期、遗失、被盗,无有效居留证件 |
1、交验护照原件(损毁)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护照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有) 4、交验中国身份证原件(如有) 5、中国身份证复印件 6、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7、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8、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9、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
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新生儿 |
1、交验父母护照原件 2、父母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父母护照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4、交验父母当地居留证件 5、父母当地居留证件复印件 6、交验新生儿出生证明 7、新生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8、父母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单亲儿童只需提交父母一方相关材料) 9、父母出具的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 10、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外国国籍者) 11、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其他证明(如出生证上无父母信息) 12、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父母均需到场 1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14、照片(着深色衣服,白底小2寸,宽33mm,高48mm)纸质版3张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换发 |
持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
1.填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申请书(海外用)》(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下载) 2.填写付款表(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下载)委托香港居民代缴 3.交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早期香港身份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或香港身份证明书(CI)】 4.交验有效居留证件和复印件 5. A、不满18周岁者,还需提交父母身份证和结婚证(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不满11周岁的儿童,还需填写“副署事项表格”,并附证明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交本人正面免冠、无头饰小2寸(5.5X4.5-5X4cm)彩色照片3张,背景色调应为蓝色或红褐色; |
关于办理公证的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确立的真实、合法原则,参照2017年8月14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相关精神,申请人申请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应提交房产证明或财产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办证材料原件,且驻外使领馆作为行使公证职能的国家机关应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鉴于驻外使领馆不具备对上述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因此不再办理上述公证。
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根据上述原则亦不予办理。
二、如申请人坚持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或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本馆审核同意受理相关申请后,将在公证词中加注:“本公证书仅证明所附文书上的签字、指印或者印章属实,不证明文书中提及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其它财产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亦不证明文书申请人对文书中提及的财产等具有处分权。”同时,申请人须书面承诺同意本馆在公证证词进行加注并自行承担公证书不被国内用文单位接受等风险。
三、对申请人同意加注办理的涉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遵循“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1份委托书中不得同时出现授权受托人办理抵押、解押、出售等2项或以上重要事项的内容;不得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类似内容;不得出现“本委托书可反复使用”等类似内容;应明确委托期限,不得出现“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等类似内容。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四、不办理“担保性委托书”公证。“担保性委托书”是指委托人向他人借贷时,出借人要求委托人出具的,以授权出借人(或出借人指定的人)全权处分相关房产作为归还借款担保为主要内容的委托书。“担保性委托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本馆不予办理。
五、目前我馆各类公证均需申请人本人亲自来馆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房产类公证提交材料清单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房产证
¨购房意向书/订金单/购房合同
¨委托人护照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居留证
¨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被委托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单身声明(如未婚)
¨委托书(需现场签字)
注: 以上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可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