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公证申请
2022-06-22 18:13

中国驻尼日利亚使馆或驻拉各斯总领馆(使领馆)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在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或印鉴真实、合法。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尼日利亚连续合法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尼日利亚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已获得尼日利亚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须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有效中国护照及尼当地居留证明,如尼日利亚长期居留许可(俗称尼日利亚绿卡)等。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3、需要进行公证的签署文书。根据类型,文书可分为:

①内容不违反我国及尼日利亚法律的中文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

②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表格、单据;

③有固定格式的外文文书(如申请专利的表格、领取外国养老金的表格、银行提供的表格/票据/单据、参加诉讼/仲裁时需填写的表格等)

4、领事官员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到使领馆,在领事官员见证下,在申请表及需要公证的文书上签名并填写当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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